征收(小仓村)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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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大宝
发布 : 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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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桥东街道办事处小仓村及有关农户: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沙河市2024年度第33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和目的拟征收你村位于小仓村东(东至小仓村地、南至小仓村地、西至小仓村、北至小仓村地合围区域内)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公用设施用地建设。二、土地现状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0.1359公顷,其中农用地0.1359公顷(果园地0.1359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三、补偿方式与标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36.5万元/公顷(9.1万元/亩),计18.5504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照你村分配规则,100%归村集体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对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标准为评估报告结果,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和青苗。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及附着物所有权属。安置方式:货币补偿、社会保障安置社保措施:根据《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补贴办法(试行)》(沙政字〔2020〕11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规定,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小仓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六、异议反馈渠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沙河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5月19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沙河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shaheshi.gov.cn。特此公告。联系人:胡俭强联系电话:13292109228地址:沙河市桥东街道办事处来源:沙河市人民政府网站